证明力与证据资格的区别在于-厦门典律科技有限公司
Website Home
#**证明力与证据资格的区别**在司法实践中,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核心依据,而证据的审查通常涉及两个关键概念:**证据资格**(证据能力)和**证明力**(证据价值);
二者虽然密切相关,但具有本质区别?

正确理解二者的不同,有助于法官、律师及诉讼参与人更科学地运用证据,确保司法公正。
本文将从定义、判断标准、法律效果等方面探讨二者的区别?
---##**一、概念界定**###**1.证据资格(证据能力)**证据资格,又称证据能力或证据的可采性,是指某一材料能否作为证据进入诉讼程序,并成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!
它解决的是证据的“准入”问题,即该证据是否具备法律上的资格被采纳!
如果某一材料不具备证据资格,则不得在法庭上提出,更不能作为裁判依据;

###**2.证明力(证据价值)**证明力,又称证据价值或证据的证明效力,是指具备证据资格的材料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。

它解决的是证据的“可信度”和“影响力”问题,即该证据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或反驳某一主张。
证明力强的证据更能影响法官的心证,而证明力弱的证据可能对案件结果影响有限?
---##**二、判断标准不同**###**1.证据资格:法律规范与程序要求**证据资格的判断主要基于法律规定,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-**合法性**:证据的收集、固定、提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?

例如,刑讯逼供取得的供述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备证据资格。
-**关联性**: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存在逻辑联系。
例如,与案件无关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。
-**真实性**:证据是否客观存在,而非伪造或篡改。
例如,伪造的合同不具备证据资格;
在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《民事诉讼法》等法律中,均对证据资格有明确规定?

例如,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直接否定了某些证据的资格。
###**2.证明力:自由心证与经验法则**证明力的判断则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,通常考虑以下因素:-**证据的可靠性**:例如,原始书证的证明力通常高于复制件。

-**证据的来源**:例如,目击证人的直接证言可能比传闻证据更具证明力。
-**证据的完整性**:例如,完整的监控录像比片段录像更能证明案件事实。
-**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**:多个证据相互支持时,证明力更强?

由于证明力的判断涉及法官的主观认知,法律通常仅作原则性规定,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90条指出,证据的证明力由法官依法独立判断。
---##**三、法律效果不同**###**1.证据资格:决定证据能否进入诉讼**如果某一材料不具备证据资格,则直接被排除在法庭审理之外,法官不得将其作为裁判依据!
例如,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监听录音,即使内容真实,也可能因程序违法而不被采纳;

###**2.证明力:影响事实认定的权重**即使证据具备资格,其证明力仍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。
例如,同一案件中,A证人的证言可能比B证人的证言更可信,因而对法官的心证影响更大。
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后,会对证明力强的证据给予更高权重;

---##**四、司法实践中的运用**在司法实践中,法官通常先审查证据资格,再评估证明力。

例如:1.**刑事案例**:在受贿案件中,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程序获取的行贿人供述具备证据资格,但其证明力仍需结合其他证据(如银行流水、监控录像)综合判断。
2.**民事案例**:在合同纠纷中,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若未被篡改,则具备证据资格,但其证明力需结合合同文本、履约情况等进一步分析?
---##**五、结论**证据资格与证明力是证据法的两大支柱,前者关注“能否用”,后者关注“有多大用”;
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:-**证据资格是法律问题**,由法律规定,法官无自由裁量权;
-**证明力是事实问题**,由法官根据经验法则自由判断?
只有正确区分二者,才能确保司法裁判既符合程序正义,又能准确还原案件事实?
在我国司法改革背景下,进一步完善证据规则,尤其是细化证明力判断标准,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!